近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鼎新委员会、省文化和游览厅结合印发《关于进出港口指定收费站集装箱运输车辆游览大巴车辆等差距化收费政策延期和优化的通知》,针对辽宁省进出港口指定收费站的集装箱运输车辆、中欧班列集装箱运输车辆及游览大巴的3项差距化收费政策将一连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据悉,这次一连的3项政策重要是对经由8个指定收费站进出港口、经由3个指定收费站进出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的集装箱运输车辆,执行通畅费收费尺度的五折优惠,对本省游览大巴采取名单造治理、对表省游览大巴采取预约造治理,凡从省内收费站进出的游览大巴,均执行通畅费六五折优惠。
其中,港口指定收费站集装箱运输车辆差距化收费政策,已为420万辆次车辆减免通畅费6.5亿元;中欧班列集装箱运输车辆差距化收费政策执行后,3个指定收费站日均集装箱车辆流量增长38%,减免通畅费277万元;游览大巴差距化政策执行后,日均游览大巴车流量增长42%,减免通畅费约5400万元,疏导客流向高速公路沿线景区辐射,推动交旅深度融合。
自政策执行以来,累计惠及车辆548万辆次,减免通畅费约7.1亿元,有效降低高速公路通畅成本。